中柬警方合作抓获9名诈骗集团幕后组织者 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11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近日,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积极开展警务合作,成功抓获9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下同),“拔钉”行动取得重要成果。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境外搭建窝点,大肆对中国国内民众实施诈骗。2022年6月以来,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拔钉”行动,严厉打击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多起被骗损失超过千万元案件的诈骗窝点设在柬埔寨,公安部将其幕后组织者列为“拔钉”行动缉捕对象,牵头成立专案组,组织河北、山西、福建、河南、贵州等地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
在中柬执法合作协调办公室和驻柬使馆警务联络官的指导下,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通力合作,掌握了该诈骗犯罪集团的大量犯罪证据,柬埔寨警方先后将9名目标对象成功抓获,并于近日移交中方。另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目前已成功到案24名犯罪嫌疑人。
据悉,自“拔钉”行动部署以来,公安部先后将49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列为“拔钉”缉捕对象。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侦查研判,积极开展国际警务合作,已成功到案240余名缉捕对象,取得显著战果。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